事故现场急救常识
2011年9月,卫生部发布了《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》、《儿童跌倒干预技术指南》、《儿童溺水干预技术指南》、《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》。而在这几类事故发生现场,保安员经常是目击者。若保安员懂得事故现场的急救常识,无论是从维护保安队伍良好形象,还是从社会精神风貌的角度讲,都是“惠”大莫及。现将几类事故的现场处理方式简要介绍如下:
一、老年人跌倒的现场处理
发现老年人跌倒,不要急于扶起,要分情况进行处理:
(一)意识不清,立即拨打急救电话。
1、有外伤、出血,立即止血、包扎;
2、有呕吐,将头偏向一侧,并清理口、鼻腔呕吐物,保证呼吸通畅;
3、有抽搐,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,防止碰、擦伤,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,防止舌咬伤,不要硬掰抽搐肢体,防止肌肉、骨骼损伤;
4、如呼吸、心跳停止,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、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;
5、如需搬动,保证平稳,尽量平卧。
(二)意识清楚
1、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,如不能记起跌倒过程,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,应立即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电话;
2、询问是否有剧烈头痛或口角歪斜、言语不利、手脚无力等提示脑卒中的情况,如有,立即扶起老年人可能加重脑出血或脑缺血,使病情加重,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;
3、有外伤、出血,立即止血、包扎并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进一步处理;
4、查看有无肢体疼痛、畸形、关节异常、肢体位置异常等提示骨折情形,如无相关专业知识,不要随便搬动,以免加重病情,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;
5、查询有无腰、背部疼痛,双腿活动或感觉异常及大小便失禁等提示腰椎损害情形,如无相关专业知识,不要随便搬动,以免加重病情,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;
6、如老年人试图自行站起,可协助老人缓慢起立,坐、卧休息并观察,确认无碍后方可离开;
7、如需搬动,保证平稳,尽量平卧。
二、儿童跌倒的现场处理
l、如果孩子头部受伤,导致意识不清,要立即叫救护车。同时,将意识不清的孩子侧卧,手放在头下。这种恢复姿势有助于减少舌头向咽喉部的滑落,预防舌头影响呼吸。
2、如果可能有骨折,儿童跌倒后不要移动。
三、儿童溺水的现场处理
儿童溺水的后果包括死亡和神经系统严重损害所导致的残疾。溺水后尽早开始基础生命支持,恢复有效呼吸循环是成功复苏、降低死亡率和严重神经系统后遗症的最有效方法。
澳大利亚的一项对2007年1 月11天中发生的8例1.5岁至6岁溺水儿童研究发现,在溺水5 分钟内由父母或目击者及时实施心肺复苏的4名儿童均存活,并无任何神经系统合并症;而另外4名儿童中有3名未进行心肺复苏,1名在溺水后20分钟进行复苏,4名儿童均未能生还。院前急救包括在事故发生地就地实施的现场急救,以及运送溺水儿童到医疗机构。在淹溺地点立即实施心肺复苏能够挽救儿童的生命,或减轻窒息对大脑的损害,避免或减轻残疾程度。溺水现场急救应包括及早呼救、开放气道、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等。
四、急救者的现场抢救方法
1、水中救援:尝试救援一名溺水儿童时,救援者应尽可能快速接近溺水儿童,最好采用交通工具(船、救生筏、冲浪板或漂浮物)。救援者应时刻牢记自身安全。
2、心肺复苏:溺水者最初和最重要的治疗是立即给予通气,迅速开始人工呼吸能增加患儿生存的几率。通常对于意识不清的患者要在浅水或岸上开始人工呼吸。如果救援者在水中难以捏住患儿的鼻子,支撑头部并打开气道,口对鼻通气可代替口对口通气。大多数溺水者仅呛入少量的水,并很快吸入中心循环,并不会在气管内形成阻塞,有些患儿无任何吸入物,却出现气道阻塞,这是因为发生喉痉挛或屏气所致,因此,不需要清除气道中呛入的水。
3、在抢救的同时,溺水者可能会呕吐,澳大利亚一项10年的研究中,2/3接受人工呼吸的溺水者和86% 需要胸部按压和通气的溺水者都会发生呕吐。如果发生呕吐,将患儿的头偏向一侧,用手指或布除去呕吐物。还要对病儿做好保暖护理。每个溺水儿童,即使在苏醒前仅需要简单的复苏,也需要在监护下转送至医院作进一步评估,遵循儿科高级生命支持指南处理。
4、现场初步心肺复苏的同时,应拨打120急救电话呼叫急救系统,做进一步救助及转运。
五、儿童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
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,及时有效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许多生命。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应立即拨打求救电话“120”、“110”、“122”。除非现场处境会威胁儿童生命,否则切勿立即移动伤者;同时要关闭失事车辆引擎,拉紧手刹或用石头固定车轮,防止其他车辆卷入交通事故;查看儿童伤情,确认有无意识、呼吸、脉搏、出血,从车内救出受伤人员的过程应根据伤情区别进行,对脊柱损伤者不能采用拖、拽、抱等方式,应使用脊柱固定板。实施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,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做心肺复苏,头、颈、胸、背部等可能受到强烈打击的时候,不可强行实施心肺复苏,以防止情况恶化。意识清醒者进行对症处理。要注意尽可能保护现场。